关于申请承办MTA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8浏览次数:2153

MTA培养单位:

2011MTA项目正式启动以来,MTA教指委秘书处已成功举办两届师资培训班,先后邀请两位海外知名华人学者到天津开讲,为全国MTA各培养单位的老师进行教学培训,得到了培养单位和老师们的一致好评。为了充分发挥全国各培养单位的优势力量,挖掘更多优质教师资源,从今年开始,MTA教指委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分享优势资源,精心策划培训方案,踊跃申请和秘书处一起举办师资培训班,为提升全国MTA师资队伍水平共同努力。

为了保证师资培训班的师资水准和培训档次,我们对申请承办师资培训班的培养单位有以下基本要求:

1.培训主题:在本阶段主要围绕《全国MTA硕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中的核心课程,前两届已完成《旅游营销》、《旅游目的地开发与管理》这两门课程,各培养单位可以从其它几门核心课程中选择。

2.邀请师资:国内外知名学者,擅长适用于MTA学员的教学方式,相关课程受到学员的一致好评。

3.培训收费:该师资培训班是以服务全国MTA教育发展为宗旨的,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收费要合理,如果承办单位能够给以一定补贴更好,MTA教指委也会给予一定补贴。

4.培训方案:各申请单位需设计一个具体的培训方案,包括课程及相关活动安排、接待安排、活动费用等。

5.MTA教指委秘书处拥有最终审批权。秘书处根据申请单位的培训方案确定承办单位。

请有意在2013年上半年承办MTA师资培训班的培养单位在420日前与MTA教指委秘书处联系,希望在下半年承办师资培训班的单位请在515日前与秘书处联系。原则上每年举办师资培训班一般不超过两届。

联系人:焦彦;电话:022-88293378;电子邮箱:mtamsc@163.com

MTA教指委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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