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1期“MTA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师资培训班的通知(第1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8浏览次数:1735

MTA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MTA教育案例教学工作,深入交流案例开发和教学经验,切实提高案例教学水平,根据全国MTA教指委工作计划,现定于330-331日在陕西师范大学举办第1MTA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师资培训班。本期培训班由全国MTA教指委秘书处主办,陕西师范大学旅游与环境学院承办,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会。


一、培训主题

本期培训班将邀请台湾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卢希鹏教授作为主讲嘉宾进行案例开发和案例教学的专题讲座,同时配合MTA教学案例募集,在培训班上将安排专门的讨论环节,增进学员案例开发和教学经验的交流与分享。


二、参培人员

此次培训班规模为50人,每个学校限报1-2人,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相关MTA授课教师出席,按报名时间顺序优先安排。为保证培训效果,教指委秘书处将记录考勤,并根据考勤向参加本次培训班的教师颁发案例教学师资培训证书。


三、相关费用

本次培训班由国家旅游局与全国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资助,承担课酬、培训期间学员住宿和餐费、课程组织费等费用,学员无需另外缴费,往返差旅费由学员自行承担。


四、会务安排:

1.报名方式:将《培训回执》发送邮箱snnumta@163.com,截止日期为2014320日。

2.报到时间:2014329

3.住宿及报到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启夏苑宾馆

4.培训时间:330-331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陕西师范大学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29-85310495   13572042066

邮箱:snnumta@163.com

秘书处联系人:焦老师,电话022-88293378



全国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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